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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会周】杭州市宜昌商会法专委第二期法律讲座成功举办:聚焦中小企业用工风险防控
发布日期:2026/1/6 9:21:32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5年10月31日下午,杭州市宜昌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第二期法律讲座,主题聚焦《中小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十月轮值会长、副会长刘杨华、吴涛,法律专委会主任翟俊、法律专委会副主任胡明等近二十位会员企业代表参与本次活动,会议由执行秘书长王洪贵主持。

本次讲座由商会法专委副主任、浙江新杭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耀武律师担任主讲。张律师开宗明义地指出:“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运营的命脉!”他进一步阐述,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用工自主权,建立健康和谐、合理合法的用人机制,避免增加额外用工成本,减少诉讼风险,已成为大多数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张耀武律师围绕企业用工全流程,系统讲解了三大核心内容:
一、员工入职管理的风险防控
张律师指出,入职环节是构建良好劳动关系的基石,此阶段的风险防控至关重要。在招聘管理中,企业需警惕五大“禁止性条文”风险源;针对特殊群体用工,张律师给出了清晰的路径指引。在试用期管理中,张律师重点剖析了六大常见误区及应对策略:误区一: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应在用工当月内签订);误区二: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误区三:升职调岗时再次约定试用期(法律明确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误区四: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员工可据此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误区五:试用期离职索要培训费(员工在试用期享有提前三天任意解除权);误区六:可随时随意辞退员工(企业辞退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须有明确量化的录用标准和考核证据)。
二、员工在职管理的风险防控
工资支付必须遵循“按时足额”的基本原则。张律师特别指出,以实物(抵发工资存在法律风险,即便员工自愿,也可能触碰法律底线。加班管理受到程序、时长、成本和对象四重限制。休息休假方面,张律师重点解读了带薪年休假。他详细讲解了21.75天月计薪天数的由来,并澄清了加班工资计算中“300%-1”的适用逻辑。同时,张律师阐述了工伤认定的四个关键点:劳动关系是前提;“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原则(包括合理延伸,如工作中上厕所、用餐时受伤);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企业需承担证明不是工伤的责任。
三、员工离职管理的风险防控
对于员工离职这一高风险环节,张律师结合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不同类型及法律后果。他特别强调了六种限制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包括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体检的员工、“三期”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老员工等,对这些特殊群体,企业解除合同受到严格限制。在离职成本控制方面,企业需重点关注:及时结清工资、报销等款项;支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否则可能面临高额赔偿;时办理退工手续,终止劳动关系,避免“工伤续延”等风险;妥善处理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等约定带来的经济责任。最后,张律师详细讲解了离职文本制作与送达的要点。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就实际经营中遇到的用工难题进行现场提问,张耀武律师一一给予了专业细致的解答。现场互动热烈,交流深入。


商会特意为十月生日的会员代表举行了温馨的庆生仪式。伴随着欢快的生日歌声,寿星们共同许愿、切蛋糕,现场洋溢着欢乐祥和的气氛。这一暖心举措充分体现了商会对会员的关怀之情,展现了杭州市宜昌商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凝聚力。


最后,刘杨华副会长、专委会翟俊主任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 他们充分肯定了本次法律讲座的实用价值,指出用工风险防控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课题,希望会员企业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经营中,切实提升用工管理水平。同时,也感谢法专委的精心组织和张耀武律师的精彩分享,表示商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作用,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优质的学习交流机会。
本次讲座内容务实,针对性强,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系统学习,对用工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掌握了实用的防控方法,对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杭州市宜昌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关注会员企业需求,定期举办专业法律活动,为在杭宜昌籍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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